山东06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06年07月26日

摘要:  各市及胜利油田招生委员会,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7号)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2006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要进一步加强考试环境的综合治理,确保招生考试的安全,优化招生结构,提高招生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2006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思路和基本要求   (一)进一步做好招生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综合整治考试环境、加强考风考纪管理、确保招生考试安全是2006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重点。各地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

划数等),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更改。非国标和部标信息可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依照教育部有关招生信息管理规定和标准采集。

  二、招生学校、招生简章和招生计划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在我省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招生类型分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和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包括半脱产、夜大学,下同)和函授三种,其中脱产最短学习年限为:专升本两年,高起本四年,高起专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年限为:专升本两年半,高起本五年,高起专两年半。

  各成人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制订本学校招生章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等。各成人高校应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承担相应的责任。

  2006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的编制工作继续统一使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以下简称分省计划)编制和调整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在网上进行。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另文下发。

  三、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为简化报名程序,减少报名环节,报考专升本的考生专科毕业证书的审验工作由招生学校在学生报到时进行。考生必须保证录取后能持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高等专科毕业证书报到,否则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4.身体健康。

  (二)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

  根据卫生部科教司《关于2004年全国成人高校医学类专业招生条件建议的函》(卫科教便函[2004]57号)要求,报考成人高校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