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关于下发06—07年度职教与成教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
- 来源:
- 江西成考网
- 发布日期
- 2006年07月19日
摘要:自治区各职业院校: 现将教育部编制的《2006—2007年度全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用书目录》下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选用。为指导各职业院校做好2006—2007年度教学用书选用、征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育部编制的《2006——2007年度全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用书目录》,分国家规划教材、职成司推荐教材、行业规划及自编教材三类,共三册。请各学校注意核对和选用。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通知精神及我区职业院校教材使用的实际,德育课、文化基础课、专业课(民、汉)原则上推荐使用
自治区各职业院校:
现将教育部编制的《2006—2007年度全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用书目录》下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选用。为指导各职业院校做好2006—2007年度教学用书选用、征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育部编制的《2006——2007年度全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用书目录》,分国家规划教材、职成司推荐教材、行业规划及自编教材三类,共三册。请各学校注意核对和选用。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通知精神及我区职业院校教材使用的实际,德育课、文化基础课、专业课(民、汉)原则上推荐使用高等教育出版社版本的教学用书。教育部职成司近年来推荐的其它专题教育用书,仍选用其规定的版本。
三、地方课及教学辅导用书(民、汉),如新疆地方史、民族理论、无神论教育、德育辅导、学生管理、农村劳动力转移及实用技术培训等均使用自治区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农业厅统一组织编译、审查、出版的用书,并使用规定的版本。
四、各职业院校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学用书管理工作,严格贯彻首选规划和择优选用的原则,对未列入《教学用书目录》和自治区规定以外的任何教学用书,严禁擅自征订。在教学中拟使用《教学用书目录》和自治区规定以外的教学用书或讲义,必须事先上报我厅职成处备案。
各院校要做好本校教材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建立教学用书审查制度,杜绝非法教学用书进入学校。
五、从2005年起,我厅已委托新疆蓝色畅想图书发行有限公司全权代理全区职业院校各类教学用书征订供应工作,有关事宜请联系办理。为保证教学用书征订供应工作规范有序,维护学校切身利益,在办理业务时,各职业院校要认真核对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身份,避免不具备代理资格的发行机构非法代理。
新疆蓝色畅想图书发行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991—2303592、2301296、2303152,传真:09991—2302920,地址:乌市健康路43号3号楼2501室,邮编:830002.各学校对该机构在教学用书征订供应工作上有何意见,可向我厅职成处反映。
附件:《2006—2007年度全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用书目录》(三册)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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