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安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4)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06年07月15日

摘要:  一、招生学校   (一)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   (二)招生类型分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和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三种。   (三)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包括半脱产、夜大学,下同)和函授三种,其中脱产最短学习年限为:专升本两年,高起本四年,高起专两年;业余和函授最

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政策的予以纠正。

  (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招委根据成人高等教育对新生的最基本要求,参照考生统考科目成绩和招生计划情况按考试科类划定。其中,高起本、高起专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和体育类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高起本、高起专的艺术类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作为参考。

  高起专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中医学类和药学类两个一级学科除外)专业,中医药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三)录取时省招办原则上按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向招生院校投档,有专业课加试的学校,根据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向招生院校投档,学校根据考生参加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课符合要求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招生学校的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招生类型专业,以及专升本、高起本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向招生学校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

  (四)各类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招生委员会审核划定,报教育部备案。

  (五)录取及投档照顾政策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省招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