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毕业就业政策简介(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06年05月26日

摘要:  浙江省教育厅等6个单位联合下发了浙教学字第25号文件,将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毕业生纳入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范围,这是我省对加大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力度、引导广大青年通过多种途径成才的重要举措。   这一重要兴措将有利于我市成人高等教育的发展,对我市成人高校和广大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毕业生是一个很大的鼓舞。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毕业生的就业政策   1、就业对象和范围:   凡取得我省成人高等学历证书的非在职本、专科毕业生,可在全省范围内通过“双向选择”就业或自谋职业。(非在职毕业生指:在取得毕业证书时

业生与用人单位通过双向选择并经单位主管部门和学校同意签订就业协议书。

  4、办理就业报到证:

  毕业生凭就业协议书到就业地的县级或县以上主管毕业生就业部门办理就业报到证。

  5、申报“农转非”和办理落户手续:

  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及相关证明及时到就业地公安、粮食部门办理落户手续。要“农转非”的毕业生须向当地公安部门提出“农转非”落户申请,领取和填写《高等学历教育考试毕业生落户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