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专升本成考新大纲变化解读(4)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06年05月24日

摘要:  政治:   知识点更新多 内容增多于删   按新大纲规定,考试采取闭卷笔试,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政治卷内容比例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约占28%,MZD思想概论约占28%,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约占37%,时事部分约占7%;试题题型比例为:选择题约占53%,辨析题约占13%,简答题约占20%,论述题约占14%;试题难易比例为:容易题约30%,中等难度题约50%,较难题约20%。   对比2005年大纲,2006年新大纲试卷形式无明显变化,五大项考察部分所占的分值

复代理的概念和特征,狭义无权代理的概念、情形和法律后果等知识点。

  变化十:对时效概念及类型,新大纲提出更高的要求即理解,并要求理解诉讼时效的概念、意义及其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物权

  变化一:对物权的概念及其相关的物权法等所做的要求大都提高了一个层次,如2005年大纲要求了解物权的概念、特征和分类,新大纲则要求理解。

  变化二:新增了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结合实际法律知识应用的新知识点。

  变化三:对所有权的学习要求也提高了一个层次,新大纲对相关知识点的最低把握要求为理解而不是2005年大纲要求的了解。

  变化四:把原大纲中的他物权一章节拆解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两章节,强化了对相关知识点的要求。

  债权

  变化一:新增不当得利之债和无因管理之债等知识点,提高了2005年大纲中债的概念和特征知识点的学习要求。

  变化二:2005年大纲中合同法的一般原理章节新大纲修订为合同法总论,对原先相关知识点的要求都更明确和细化,例如新大纲要求对合同的条款,包括提示性条款、格式条款、免责条款等都提出具体把握要求。

  变化三:合同法分论章节对合同的概念与特征提高了学习要求,并要求学生掌握赠与合同撤消的种类。提高了保管合同、委托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知识点的要求,增加了内容。

  人身权

  变化一:提高了人身权概念、特征的学习把握层次。

  变化二:删去了对亲属权和监护权的考察内容。

  知识产权

  变化一:对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的学习要求提高。

  变化二:新增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这一知识点。

  变化三:著作权作为一项重点学习内容,新大纲补充了相关的知识点。

  变化四:2006年大纲现在要求掌握我国专利权三种保护对象的概念、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理解不授予专利权的几种对象及原因。

  变化五:新大纲要求对商标权的无效、被撤消和终止的情形等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