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年河北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细则(3)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06年04月21日

摘要:    为保证2005年河北省成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2005年河北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准备工作     (一)各市教育考试院、成人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成人招办)、各招生院校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成人高校招生的有关政策。     (二)建立健全报名工作机构,认真选派报名工作人员。 &nbs

报名

    8、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持照顾证书原件、复印件或有关部门(如民政、侨办、体育局等)的证明。

    9、贫困县考生一般须回原籍报名,才能享受照顾分数。如果在市统一设报名点,考生凭有关证明(在职人员持单位证明信,社会青年持村级及以上证明信)可以享受照顾分数。

    10、符合免试进入成人高校条件的考生,须携带证书原件、复印件(运动员还需带省体育局出具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在8月22日至26日到省教育考试院成人招生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凭成人招生处出具的证明到当地成人招办办理报名手续。申请进入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还需携带文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时,考生要认真阅读《2005年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在《诚信考试承诺书》上填写身份证号、考生号并签名。不签名者不允许报名。

    2、报名时,考生本人须按要求认真、准确填涂《考生信息卡(一)》、《考生信息卡(二)》和进行电子摄像。报名点读卡后,打印出报名信息核对表,考生应现场认真核对并签名。发现问题当场更正。凡因核对不认真而错填、漏填或弄虚作假等原因造成信息采集错误而影响考试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照顾类型”栏,年龄25周岁以上或少数民族考生,系统将根据考生身份证号中的出生年月或“民族代码”自动生成照顾条件,其他照顾类型均由考生根据信息标准中的“照顾类型编码”填涂,报名点工作人员认真审查,不符合文件规定照顾条件的,予以纠正。

    3、考生选报志愿时要慎重、严肃,所填报的志愿必须符合本志愿的招生对象及招生条件,必须符合招生计划所列的招生范围。

    4、今年分三批录取,第一批为本科层次院校(含专升本、高起本);第二批为部委、外省市属专科层次院校;第三批为省属专科层次院校。

    5、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院校的考生,只能在同一科类中兼报。

    6、高中起点(含本科、专科)的文史类和外语类(文)可以互相兼报;理工类和外语类(理)可以互相兼报;第一志愿报考艺术类(文)或艺术类(理)专业的,第二志愿可以兼报文史类、外语类(文)或理工类、外语类(理)专业,反之不允许(无专业成绩)。文、理科不能兼报。

    7、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院校的考生,可以报考专科层次院校。如本科未录取,专科录取时按专科统考科目计算总成绩。第一志愿报考专科层次院校的考生,第二志愿只能报考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