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05年成人高考8月20日至9月5日报名(3)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05年11月27日

摘要:    一、招生学校及招生计划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并选用脱产、业余或函授形式进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分为高等专科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本科和高中起点升专科(高职)三个层次。    各成人高校应依照《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制定本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并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

授课的成人高校系(科)或专业的招生,各科试题均用民族语言文字命题,由省考试管理中心组织命制.
  
  藏语言文学专业、藏英专业和藏医学专业的考试科目为:
  
  藏文语言文学专业、藏英专业和藏医学专业的考试科目为藏语文、数学(藏)、英语三门,其中英语用统考试题,藏语言、数学(藏)二门由省考试管理中心组织命制。
  
  除上述规定的统考科目外,有关招生院校均不再加试民族语文或者是汉语文以及其它专业科目。
  
  4、高等艺术院校艺术类专业加试的专业课由招生学校自行命题,自行组织考试。非高等艺术院校艺术类专业加试的专业课由省考试管理中心和有关院校组织命题考试。于9月底前向省考试管理中心报送考试成绩.
  
  5统考科目按教育部2005年2月颁布的复习考试大纲的要求命题。所有统一考试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
  
  局中起点本科、高职(高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科目每门考试时间150分钟。
  
  (二)考试的日期和组织
  
  1.考试日期为10月15日和16日。
  
  2.评卷工作由省考试管理中心统一组织,考试成绩通知本人,不公布、不对考生查卷。
  
  四、录取
  
  (一)2005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采用计算机远程广域网录取和现场局域网录取两种形式。实行电子档案,学生档案录取结束后由招生学校自行打印或复制.
  
  (二)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则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考试管理中心(招办)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同时,各招生学校也要发挥校内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自我监督,建立自我约束机制。
  
  (三)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统考科目的成绩划定,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招委确定后执行,并报教育部备案。
  
  (四)高中起点升本科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作为参考。高中起点升本科的体育类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五)录取时,省考试管理中心原则上按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向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