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05年成人高考考生须知(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05年11月27日

摘要:  一、根据教育部《2005年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教考试)1号)要求,每科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准入场;考试开始60分钟后方可交卷出考场;出场后,考生不得在考点警戒线内逗留。因此,考生应严格按准考证上注明的统一规定时间,提前到达指定的考点。   二、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除书写蓝(黑)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0.5毫米签字笔、2B铅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各类书籍、资料、笔记本、涂改液、修正带、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及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等,严禁带入考场。开考

定,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给予相应处罚。

  八、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全体起立,顺序离开考场。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笑、议论。如考试结束铃响后继续抢答题,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给予相应处罚。

  九、考生在考试前,必须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了解考试要求,自觉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考生在考试中违规,监考员将现场填写、送达《湖北省成人高考违规考生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