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成人高考招生完全手册二(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05年11月27日

摘要: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体育局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省招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二)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录取时省招办可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可在考

式。

  2.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办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

  3.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考生统考科目成绩和招生计划情况分考试科类划定。其中,高中起点升本科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和体育类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专科不低于相应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60%,艺术类专业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作为参考。

  高中起点升高职(高专)的公安类成人高校全部专业、医学(中医学类和药学类两个一级学科除外)专业、中医学类及中药学各专业、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的招生,如上线考生不足,可降低分数要求向招生学校投档,但投档分数最低不得低于同科类高职(高专)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4.录取时,省招办原则上按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向招生学校投档。对于有专业课加试的学校,根据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向招生学校投档,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参加统考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课符合要求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招生学校的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录取新生名单由招生学校提出,省招办审核。招生学校按省招办审核后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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