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4年成人高考招生章程(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7年07月23日

摘要:  第一条 为了保证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依照教育部关于做好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本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是公安部直属的普通高等学校。本校成人高等教育面向社会招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品德良好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第三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专业为法学专升本(函授)、法学专升本(业余)。毕业颁

线,按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第一志愿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生。

  第十条 符合国家规定的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其增加投档的分数计入总成绩。

  第十一条 本校不足开班人数(20人)的专业将予以取消,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备案,不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内登录考试院网站报名参加调剂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