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章程(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7年07月23日

摘要:  为了确保我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有效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地区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招生对象   我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面向社会招收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第二条 报考条件   报考我院高中起点升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第三条 招生计划及

条 复审

  新生入学后,我院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第六条 监察

  我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由院纪委、监察室、市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监督。

  第七条 收费标准

  我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各专业收费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每人每学年2000元左右,按2.5年收取。

  第八条 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街12号

  咨询电话:010-64720750 010-84171141

  网 址:www.biem.edu.cn

  第九条 本章程由我院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