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章程(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7年07月23日

摘要: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 学院名称: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英文全称:Beijing Social Administration Vocational College)   二、 学院国标代码:14139   三、 办学层次:高升专   四、 学习形式:业余   五、 学

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6、 学生录取后,须按本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录取通知书上标定的办学地点报到和注册,对逾期七日未报到、缴费且又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者视为其自愿放弃学籍,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收费标准:

  社会工作专业:第一年:2050元/人;第二年:2080元/人;第三年:1080元/人。

  民政管理专业:第一年:2160元/人;第二年:1990元/人;第三年:1030元/人

  十一、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1591719 010-61595417 010-61595416

  学院地址:北京东燕郊开发区燕灵路2号

  邮 编:101601

  网 站:http://www.bcsa.edu.cn

  成招办邮箱:sheguanyuan@vip.163.com

  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由学院纪委监察室负责监督。学院纪委监察室电话:010-61591712

  本章程由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