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成人高校招生实施规定(3)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7年07月23日

摘要: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0号)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规定。   一、招生院校和招生计划   凡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等学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均实行全国统一招生。招生类型分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和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

报名考试费。网上报名(含网上缴费)和现场确认的具体办法由各市州制定并通知考生。

  1. 报名时间。全省统一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时间为9月3日至11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手续的责任自负,逾期不再补报。考生现场确认时间为9月16至21日。

  2. 报名地点、办法及志愿填报

  (1)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考生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所在市州招办公布的成人高校招生报名网站,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提交本人报名基础信息,并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缴费标准依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规定)。

  (2)填报志愿。考生依据报名网站提供的招生专业目录(包括专业、层次、学习形式、学制、招生范围、外语语种、函授站、授课地点、收费标准等内容),在符合学校招生报考条件和生源范围的前提下,选报学校及专业志愿。

  (3)现场确认。完成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的考生须于9月16日至21日持第二代身份证(附复印件)到本人网上报名登记表中选择的报名点对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将验证考生的基础信息,并采集考生的指纹和面颊特征信息。

  考生核准自己的报名信息后,县(市、区)招办打印出《考生登记表》,交由考生认真填写、校验并签字确认。考生所报志愿一经确认,一律不得更改。因输入、确认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未经确认,考生的报名无效。

  (4)专升本考生在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须交验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和经所在单位确认签章的复印件。非国民教育系列高等教育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不能报考专升本。

  (5)符合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及其复印件(除身份证外,其它复印件均须由考生所在单位确认签章)或有关原始证明材料,其中享受降低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