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黑龙江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 来源:
- 江西成考网
- 发布日期
- 2017年07月23日
摘要: 2014年黑龙江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0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学校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 (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招生类型分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和高中起
2014年黑龙江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0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学校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 (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招生类型分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和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和函授三种,脱产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四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五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半。
各成人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制订本学校招生章程,并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 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等。各成人高校应对本校招生章程的内容承担责任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
二,招生计划
省教育厅根据经教育部备案的招生规模,组织各成人高校编制各专业招生计划。计划数不超过本校在生源地报名人数的85%。各成人高校招生计划全部由教育部在网上汇总分送。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考办)严格执行教育部汇总分送的我省各成人高校招生计划。并通过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向社会公布招生学校、招生专业及人数、层次、学习形式、学制、招生范围、外语语种、函授站、授课地点、收费标准等内容。凡未经教育部下达、省招考办统一向社会公布的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均不属于全国成人高校统一招生。
本科、专科第二专业学历教育及免试生不占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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