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关于做好2015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2)
- 来源:
- 江西成考网
- 发布日期
- 2017年07月23日
摘要:各市州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在川招生的各成人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四川省2015年成人高校招生实施规定》(见附件),现印发你们,并就做好我省2015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考试安全 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充分认识当前国家教育统一考试所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成人高考安全工作。 1.
二、明确要求,严格规范招生秩序
1.各级招办要做好考生报名组织工作,加强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的指导;要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联合审查,防范有组织的大规模异地报考。在现场确认时,县(市、区)招办要负责组织验证考生的基础信息,并采集考生的指纹和面颊特征信息。
2.要严格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严禁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录取工作结束后,各成人高校要将录取通知书统一寄送考生本人,不得由他人转交,新生入学报到时,各成人高校要使用网上录取考生电子档案信息核查报到新生的身份证和照片,杜绝冒名顶替上学等违规事件发生。
3.进一步完善考生志愿填报和计划编制办法。在川招生的各成人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成人高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5〕20号)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成人高校在川招生执行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川教考院招〔2015〕139号)的要求,切实做好计划编制工作,各地招生部门要切实做好考生志愿填报方式的宣传、指导工作。
4.积极落实国家优惠政策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按照《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办法》(见《四川省2015年成人高校招生实施规定》附件1)的要求,严格资格审查,细化操作程序,热情周到服务,确保国家对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免试接受成人本科教育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三、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成人高校要按照教育部“阳光工程”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公开透明、公正公平的招生工作体系。要完善招生信息多级公示制度,认真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制,按照责任分工履职尽责,高质量完成各自信息公开任务。
- 相关“四川省关于做好2015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2)”的文章
- 成考直播通关课程免费领取2018-03-08
- 江西成人高考切忌粗心大意!2018-02-25
- 解读江西成人高考与普通高考的证书比较2018-02-25
- 第3期:远程网络教育介绍2018-01-05
- 第2期:成人学历提升方案2018-01-05
- 第1期:成人高考介绍2017-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