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省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规定(4)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7年07月23日

摘要: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6号)和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规范医学类专业办学的通知》(教高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招生学校   经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厅批准下达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计划的院校,并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公布招生专业后,可在我省招生。   实行全国统一招生的各有关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福建省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制订本

基层”服务期满证书和单位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报名信息采集

  报名信息采集工作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管理信息标准》执行。

  (七)报名考务费用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闽价费〔2015〕267号文件核定的收费标准,考生应交纳报名考务费每生160元。

  (八)报名组织

  现场信息确认工作由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本地区的网报现场信息确认点,向社会公布,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现场确认工作结束后,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下载《2015年福建省成人高校招生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花名册》并审核,将符合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名册及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复核。

  四、志愿填报及确认

  (一)专升本、高起本和高起专的考生可分别填报3个院校,每个院校填报2个专业志愿。其中报考高起本的考生,也可兼报相同科类的专科。

  (二)在现场信息确认之前,考生可对已填报的志愿信息进行修改。但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考志愿信息,任何人不得更改。

  (三)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四)报考专升本的考生是否加试专业课,由招生学校自行确定。

  (五)招生计划备注栏内的招生范围注明限招“系统职工”、“委培单位人员”的属限招条件:“面向××地区招生”是指面向在该地区生活和工作的人员,户口不限制;没有注明的即面向全省招生。院校学习形式为业余的主要是面向本地区招生。

  (六)第二次专业志愿确认。确认时间:11月26日-11月28日。考生可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成考成招”-“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数,凭个人账号密码登陆并对报名时填报的专业志愿信息进行第二次确认。考生可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