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海南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考的公告(4)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5年09月09日

摘要:  2015年海南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将于10月24日至25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举行。现将考试报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

,加30分投档。须提交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加20分投档。

  (1)获得地级以上(含)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须提交相关证书或证明。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须提交相关证书或证明。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须提交相关证书或证明。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须提交县级以上侨务管理部门出具的《报考高等、中等学校“三侨生”考生审核表》。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须提交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6)地处边远山区、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位于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须提交相关证书或证明。

  (7)年满25周岁以上(1990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身份证信息为准)考生。

  (8)少数民族聚居市县户籍且在少数民族考生聚居市县报名参加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交县级以上民族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海南省少数民族民族成份审查证明表》。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投档。须提交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

  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只取其最高分值的一项加分,不得累计使用。由省考试局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取其应有的分值加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六、志愿的填报

  (一)考生网上报名的同时必须填报志愿,可选报两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中只可填报一个专业;因招生专业变动,需更改原报志愿的须再次填报,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二)漏填报志愿或需更改原报志愿而未再次填报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三)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认真查阅《报考指南》中的海南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充分了解所选择的高等学校的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等基本情况,根据本人实际确定报考的学校和专业。

  (四)填报艺术或体育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