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5年09月09日

摘要:  一、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省招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二、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

有效证明,同时还须提供其相应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其中一项证明材料。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省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少数民族考生(以现场确认时提供的二代正式身份证读出的民族信息为准)。

  (8)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1990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现场确认时提供的二代正式身份证读出的出生日期信息为准)。

  (9)获得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模范)教师。

  (10)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合格证书或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合格证书者。

  七、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照顾分数有差异的,其照顾分数取高分值,不得累计。

  附件:1.驻豫国家特大型企业名单

  2.河南省苏区县、山区县(市)、贫困县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