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省成人高校招生非高等艺术院校艺术类专业统一加试考试说明(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5年09月09日

摘要:  河南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非高等艺术院校艺术类专业(音乐、美术、工艺美术和艺术设计,下同)加试,由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为了帮助考生进行复习准备,特组织编写艺术类专业统一加试的考试说明。该考试说明根据成人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对入学新生的基本要求和成人考生的实际情况修订、编写,是进行专业加试统一命题、考试、评卷的依据。   第一部分   美术专业考试说明   美术专业考试科目为:素描(静物或石膏像)和色彩(静物)   (一)素描   素描泛指单色绘画,是造型艺术的基础,它包含美学原则和除色彩之

  素描的考试要求:

  1.构图:考生将布置好的物象根据构图规律合理地安排在画面上,构成艺术整体,明确地表达考试所要求的主题内容。

  2.比例:准确地把握物象各部位的大小、宽窄、长短及相互之间的比例关系。构图完美、适当,符合一般的构图规律。

  3.形体结构:准确概括地确定物象的开关和体积,掌握物象内在的结构关系,如榫合、空手关系等。形体比例正确,能表现出对象的形象特征和精神气质,要求形体结构正确。

  4.透视:从几何透视和空间透视两个方面掌握线和面的透视规律,使物体位置准确,透视舒服,并能体现出物体与物体、物体与背景之间的距离关系。

  5.明暗关系:根据光照规律,表现物不同朝向面的色阶层次关系,使画面节奏对比得当,调子统一。能运用素描语言表现出画面的大体明暗关系,并具有一定的局部刻划能力和空间感。

  6.艺术效果:较熟练地运用素描技法把握画面整体,主题突出,层次分明,虚实得当,具有较深刻的艺术表现力。画面主体突出,层次分明,虚实得当,整体统一,具有较深刻的艺术表现力。

  (二)色彩

  色彩是光照物象后作用于人的视觉效果,它由色相、明度、纯度构成,是研究色彩规律和用色彩造型表达客观世界的一门科学。研究色彩规律、用色彩造型,是美术专业的必修课。

  色彩考试一般用日常生活中常见、常用的物品组合静物为试题题材。

  静物的试题题材要有比较稳定的环境,便于考生观察、认识、分析、理解其色彩关系;它题材广泛,形态各异,色彩丰富,质感明确,便于组合成不同主题内容、色调的画面,从而检验应试者的用色造型能力。

  色彩考试一般用写实手法,色调为冷灰调。用水粉(水彩)表现。

  色彩的考试形式,一般分静物写生、组合写生或默写三种形式。

  所谓静物写生,就是按试题要求将静物摆放好,考生面对物象写生作画。主要测试考生对色彩的感受理解和表现能力以及水粉(水彩)表现技巧的掌握运用能力。

  所谓静物组合写生,就是由考生面对散放的静物,恰当地组合在画面上。这种考试形式除测试考生实物写生所具备的各种能力外,还测试考生构图能力和对画面色调的控制能力。

  所谓静物默写,就是以文字形式命题,考生根据试题内容规定的数量、种类、色调等要求自己进行构图,安排相互间的色彩关系,用默写形式作画。此方式主要测试考生色彩构图能力、对画面的组织能力及综合表现能力。

  静物、静物组合写生试题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