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5年08月26日

摘要:各市、县(区)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各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6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规范考试招生秩序,维护公平公正,确保2015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平稳顺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认真做好考试报名工作。报名工作是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充分认识做好2015年成人高考报名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按照省里的部署要求,结合当地

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全力确保考试平安顺利。要加大诚信考试的宣传力度,要加强互联网舆情监控,及早发现、有效应对不实宣传和恶意炒作。要加强对全体考生特别是残疾考生等困难群体考生的人文关怀和服务。

  五、依法依规,着力强化考试招生监察。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落实高校考试招生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切实加强对考试招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监察,对不负责任、失职渎职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问责。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规定,严肃处理考生考试违纪舞弊行为,以及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参与、组织、纵容考试作弊、录取舞弊等违纪行为。要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认真做好群众来电来访受理工作,依法依规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六、公平公开,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各有关高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和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招生工作体系,切实做到“十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公开、高校招生章程公开、高校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要严格执行招生录取政策,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不得出台降低标准违规招生的政策,严禁委托中介招生,严禁将收费与录取挂钩,严禁未经审批发放录取通知书等行为。要畅通考生申诉渠道,及时受理考生来信来访,切实维护考生正当权益。

  附件1:2015年福建省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规定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6号)和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规范医学类专业办学的通知》(教高[2014]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招生学校

  经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厅批准下达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计划的院校,并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公布招生专业后,可在我省招生。

  实行全国统一招生的各有关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福建省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制订本学校招生章程,并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应包括招生范围、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