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校招生艺术、体育类专业加试实施办法的通知(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4年08月29日

摘要: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有关成人高校:   现将《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艺术、体育类专业术科加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在今年的成人高校招生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一: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艺术、体育类专业术科加试实施办法   为确保我区成人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新生质量,依据《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凡报考成人高校高中起点升本科和高中起点升专科的艺术和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进行专业术科加试。   二、专科起点升本科和区外

即兴表演。以上每项满分100分,合计满分300分。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①作品片断朗读;②命题主持演讲;③其它特长展示。以上每项满分100分,合计满分300分。

  5、服装表演(模特)类专业:①形体测试考试内容:形象、身体;②作品表演;③台步表演。以上每项满分100分,合计满分300分。

  6、体育专业加试分两部分:

  身体素质测验项目:①100米跑;②立定跳远;③引体向上(男),俯卧撑(女);④800米跑。以上每项满分50分。

  专项技术测验项目:推铅球、跨栏跑、跳高、跳远、篮球、排球、足球、体操任选一项。每项满分100分。合计满分300分。

  五、艺术、体育类专业单项术科(不含笔试部分)加试成绩,在加试院校或加试点盟市成人招生办公室的组织下,由3名讲师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至少一名为高级职称教师),采取公开考试、集体评分的办法,当场公布。

  六、报考高中起点本、专科艺术、体育类专业考生,在统考课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术科加试及格以上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七、在艺术、体育类专业术科加试工作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实事求是,一视同仁。凡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者,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严肃处理。考生本人弄虚作假,录取时发现,取消录取资格;已被录取者,取消入学资格。

  附件二: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艺术、体育类专业术科加试项目说明

  一、音乐类专业:①乐理初步(包括记谱法、节奏、节拍、调式调性、音程五部分);②视唱练耳;③声乐、器乐、钢琴任选一项。以上每项满分100分,合计满分300分。

  1、乐理初步

  考试内容:记谱法,节奏,节拍,调式、调性(含各种大、小调及五声调式),音程五部分。

  考试时间:100分钟。

  具体要求:A、采用笔试方式。

  B、以上五部分考试内容各命一题,每题20分;每题可分3-5道小题。

  C、命题用线谱,答卷线谱、简谱皆可。

  满分:100分。

  评分标准:按试卷评分标准评定。

  2、视唱练耳

  考试内容、具体要求及评分标准:

  (1)练耳(笔试):线谱、简谱皆可。

  A、单音:在两个八度以内(g…g2)的自然音和变化音。命题共十个单音,满分10分,错一音扣一分。十个单音中必须有两个是变化者,不得重复。共弹三遍。

  B、和声音程:命题共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