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实施意见(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3年12月11日

摘要:  根据教育部的部署,结合我区实际,为顺利完成2013年我区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制定如下录取工作实施意见。   一、组织管理   2014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仍然采用网上录取的方式。   招生录取工作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按照录取管理、信息技术、纪检监察、综合文秘等几个方面成立工作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同步共同完成录取工作。   各小组组职责是:   (一)录取管理组   1、负责招生计划管理相关事项;   2、负责录取审核;   3、督促招生院校按时上载、下载录取信息和及时审阅考

详细的退档说明。退档原因由院校负责向考生解释。

  4、审核录取: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录取管理组负责对各院校预录取名单和退档名单进行检查、审核。根据有关录取政策、规定履行监督职责。

  为保证录取整体进度,招生院校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下载考生电子档案,并于投档后于24小时内结清录取与退档的考生电子档案。对于不按时下载、上载信息的成人高校,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收回已经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

  5、后续志愿的填报与录取:对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按在网上公开征集第二志愿并及时向院校投放第二志愿考生电子档案。对第二志愿未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视情况征集第三志愿或将剩余计划转入其他科类或批次。

  6、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工作结束后院校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缴纳录取费用(60元/人),院校依据《录取新生名册》,负责填写并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本人的纸介质档案经网上查询确认录取后按规定时间到院校报到。

  三、网上修改并确认志愿及网上录取时间安排

  本科(专科起点、高中起点)

  12月13日9:00—17:00网上修改并确认志愿。

  12月14日开始录取工作,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向院校投放第一志愿考生档案,院校下载考生档案并进行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等待后续网上征集志愿。

  12月19日专科起点本科完成录取。

  高中起点专科

  12月20日9:00—17:00网上修改并确认志愿。

  12月21日开始录取工作,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向院校投放第一志愿考生档案,院校下载考生档案并进行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等待后续网上征集志愿。

  四、录取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

  (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贯彻按需培养,德、智、体全面衡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录取体制

  录取工作实行“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院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院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工作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