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西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通知
- 来源:
- 江西成考网
- 发布日期
- 2013年12月05日
摘要:各市招考中心(成人招办),各成人高校、普通高校成教院(继教院、成教处): 2013年山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9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4号)要求,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规定,切实加强录取管理,严格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我省今年成人高校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院校要建立健全招生录取机构,
各市招考中心(成人招办),各成人高校、普通高校成教院(继教院、成教处):
2013年山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9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2]24号)要求,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规定,切实加强录取管理,严格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我省今年成人高校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院校要建立健全招生录取机构,成立由主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学校的招生录取管理和监督工作。领导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和监察办公室,分别负责招生录取的具体工作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认真培训工作人员,确保设备和网络正常运行
各院校要加强对录取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纪律观念等方面的培训,要按照省招考中心制订的《2013年山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程》中录取工作部分对录取工作人员进行认真培训。
各院校要认真准备和完善录取的有关设备和网络,正确安装学校录取子系统与安全客户端软件。加强对登录信息、网络和数据安全保密工作的管理。要对网络、数据安全采取有效的监控措施,防止各种网络攻击和病毒侵袭,确保录取工作安全顺利。
三、严格执行录取纪律,全面实施“阳光工程”
各院校要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全程公开,信息透明,自觉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要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不准”。“六公开”的主要内容是: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和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六不准”即: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循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四、严格执行政策规定,规范招生录取行为
严禁院校委托中介机构(包括函授站和教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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