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通知(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3年11月26日

摘要:各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和我省关于2013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现就做好今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组织机构及职责   录取期间,省招委成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录取工作,领导和协调各部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机构:   1、监察组   负责监督检查成人高校和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教育部、省招委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规定的情况;受理来信、来访、来电和举报;调查和处理违规事件。   2、录检组   负责与各有关高校的联络和沟通;按招生政策规定对退档、预录考生进行审核

日11:30:退档结束本批根据志愿投档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12月20日9:00点至12月21日17:00网上补报志愿;

  12月22日15:30:补报志愿投档12月23日14:30政策降分投档;

  12月23日16:00:录取结束。

  三、录取工作流程

  (一)院校报到

  各高校按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用户名和初始密码,登陆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了解有关情况,并向所属录检组报送高校联系人名单、联系电话及其他联系方式。

  (二)计划调整

  1、各高校原则上不再追加计划,根据生源和考试情况,在国家核定的招生总规模内,可对科类和专业计划作适当调整。但专科与本科计划不得互转,业余和函授计划不得调整为脱产计划。计划调整不得损害考生利益。经过调整仍然不能完成招生任务的高校应予减招。

  2、不涉及跨省生源计划调整,只需填写《浙江省成人高校专业计划调整申请表》(在浙江教育考试网(办公系统)下载),加盖院校公章后发传真至录检组,经省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计划组在我省录取系统进行调整和执行。

  3、涉及跨省生源计划的,在履行前面程序后,还需同时通过教育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生源计划管理系统网上进行调整,具体操作办法仍按《关于做好2006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6﹞36号)执行。

  本省高校对录取不足开班的专业的考生,在征求考生意见后,由所在高校负责先进行校内调剂;本校无法调剂的,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可主动与开设相近专业的其他院校联系协商落实。调整时须填写《2013年浙江省成人高校招生开班不足专业转校申请单》并加盖院校公章,另附经考生、及考生家长签字同意的书面材料函,传真至录检组。经计划调整和投档后,将有关信息一并转入开班的院校。

  (三)投档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分科类按学校招生计划的120%比例投放考生电子档案。投档比例要求小于计划120%的高校,须在录取前3天将具体投档比例报省教育考试院计划组,省教育考试院在录取时按学校要求的投档比例投档。

  高起本考生兼报专科,艺术类考生兼报文、理科,在兼报专业投档时,按兼报专业所属科类要求的统考科目计算成绩后投档。信息组根据前述投档办法向有关高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四)预录取

  高校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段中,下载并审阅报考本校的考生电子档案,按照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