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4)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3年10月29日

摘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实现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转型、互补、拓展的改革目标,进一步深化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体现成人高校招生服务在职从业人员的宗旨,确保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新生入学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各类成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成人高校”)包括: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和普通高校

认时必须持学校出具的《江苏省各类成人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报考专升本的证明》;如被录取,入学报到时必须持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及以上证书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不能办理入学报到手续,不能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相关高校要取消其入学资格。

  4.凡是申请享受第二十五条所列照顾录取政策的考生,必须在报名网上正确填报有关信息,携原件到报名确认点验核、确认。具体携带的证件有:

  (1)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申请免试接受成人本科教育的考生,在确认时还须携带普通高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以及相关证件:服义务兵役退役士兵还须出具“退役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还须出具省组织部门颁发的“期满考核合格证书”:“三支一扶”人员还须出具省人事部门颁发的“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人员须出具省团委颁发的“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人员还须出具省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2)残疾考生还须出具《革命军人残疾证》或由各市、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

  (3)填报成人高校专升本或第二学历的报名者,经过网上报名系统审核证书未通过的,在确认时须持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

  (4)其他类型享受照顾录取政策的考生,在确认时均须出具相关证件或证书。

  上述材料的原件由报名确认点拍照录入网上报名系统。县级招考部门负责照顾对象的初审,市级招考部门负责复审,省教育考试院终审。省教育考试院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无疑义后方可最终确定照顾资格。

  5.报考行业推荐和校企加分等改革项目的考生,应在报考院校的组织指导下,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考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