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北京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3)
- 来源:
- 江西成考网
- 发布日期
- 2013年10月29日
摘要: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9号)的文件精神、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北京市(地区)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京招考委〔2013〕11号)及《北京教育考试考务管理规定》(京考考务[2013]3号)的文件要求,特制定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简章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考: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考生根据所报招生院校专业的要求选择应试外语语种,选择应试外语语种为日语或俄语的考生,到西城区成招办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4)优秀运动员享受运动员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到东城区北区(原东城区)成招办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5)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在报名确认时,提交相应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张(B5复印纸),如获多种称号,只附一件级别最高的复印件,由区县成招办确认后,方可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6)全国劳动模范、优秀运动员、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等享受免试入学政策的考生,本人应于8月31日前到所报学校申请,认真阅读申请学校的招生章程,对需要加试的,应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加试;于9月1日至2日进行网上登记,并于9月4日到东城区北区(原东城区)成招办报名确认,进行资格审验,审核通过后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示。
(7)报考艺术类、体育类及其它需要加试专业课科目的考生,必须于9月9日前持“报名复核单”到第一志愿学校联系专业课加试报名事宜。
(三)填报志愿
考生报名时应在公布的《2013年北京市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报志愿学校和专业。北京地区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分为两个批次,即第一批高起本和专升本层次的录取,第二批高起专层次的录取。志愿栏目按录取批次顺序设置,考生填报志愿要按录取批次顺序填报。
1、兼报原则:专升本考生不能兼报其他层次的志愿;高起本层次相同专业类别可以兼报高起专层次相同专业类别的志愿,反之不行,专业兼报原则:考试科目完全相同即可兼报;
2、专升本考生填报志愿时可以报第一志愿学校两个志愿专业,第二志愿学校两个志愿专业;
3、高起本考生填报志愿时可以在高起本志愿栏里报第一志愿学校两个志愿专业,第二志愿学校两个志愿专业,如果兼报高起专志愿可以在高起专志愿栏里报第一志愿学校两个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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