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人高考报名通知(3)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3年09月03日

摘要: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经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5、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

期间,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情况填报征集志愿(考生可填报一所院校和专业志愿),作为调剂录取的依据。征集志愿与原报志愿的层次、科类须相同。

  已录取的考生,如自愿退档,不再进行二次投档录取。

  2、高起本考生可以兼报三门统考公共课科目相同的专科志愿(专科录取时,理化综合、史地综合成绩不计入总分)。

  3、考生的《报名信息校对单》(以下简称《校对单》)内容是考生报名、考试、录取的重要凭据。考生在报名、填报志愿时须认真核查本人姓名、二代身份证号、语种、志愿等重要信息,如有差错,考生应当场向报名点工作人员提出更正,确认无误后须在《校对单》上签名确认。考生信息一经签名确认后,因填报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4、考生须认真阅读《考试规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与《校对单》一并交报名点留存备查。

  5、考生报名及志愿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6、凡经过网上报名而未进行现场信息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六)报名、填报志愿时间

  各层次、科类考生的报名起止时间为8月28日至9月12日,现场信息确认时间由各地、州、市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确定,并在成人高考报名网上公布。

  填报正式志愿时间为11月23—25日。

  填报征集志愿时间为12月14—16日。

  (七)报名考试费标准

  报考各类成人高校的考生须按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交纳报名考试费。具体标准为:

  报名费:每人每科8元;考试费:每人每科15元。

  (八)对各报名点的有关要求

  1、设考区报名点的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必须按自治区的统一要求编排考场、考号,对不同科类、层次的考生要严格区分,坚决杜绝不按规定和要求,擅自更改考场,擅自增加考生的现象。

  2、各报名点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要指定专职工作人员负责专升本报名资格、加分照顾考生的条件审核等工作。

  (九)体检

  考生报名时不需进行体检,新生录取后,由招生学校组织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