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安徽成考照顾加分政策及考生交验材料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3年08月29日

摘要:加分条件  加分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加分投档分值  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  省体育总局审核并出具的运动成绩证明 

加分条件 

加分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加分投档分值 

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  省体育总局审核并出具的运动成绩证明  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  一级运动员证书  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3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获奖得者  获奖证书原件  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获奖证书原件  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获奖证书原件  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户口簿、市侨办证明或市台办证明  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