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陕西成人高校招生工作附则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3年08月26日

摘要:  第二十七条:对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013年陕西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进程表 

  第二十七条:对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013年陕西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进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