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陕西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计划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3年08月26日

摘要:  第七条:成人高校招生计划实行“先报名,后编制”的管理办法,即先公布经教育部审定的招生学校及专业目录,组织考生报名和填报志愿,招生计划数由计划主管部门根据报名情况再确定下达,省招办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www.sneac.com)公布。未向社会公布的学校和专业不得安排招生。   成人高校必须使用教育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编制系统”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目录和招生计划。   成人高校举办函授教育,只能在已按规定履行过函授站登记手续、并报教育部备案

  第七条:成人高校招生计划实行“先报名,后编制”的管理办法,即先公布经教育部审定的招生学校专业目录,组织考生报名和填报志愿,招生计划数由计划主管部门根据报名情况再确定下达,省招办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www.sneac.com)公布。未向社会公布的学校和专业不得安排招生。

  成人高校必须使用教育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编制系统”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目录和招生计划。

  成人高校举办函授教育,只能在已按规定履行过函授站登记手续、并报教育部备案的省(区、市)招生。

  医学门类中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藏医学、蒙医学、维吾尔医学、针灸推拿学、预防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检验等专业不得安排函授招生计划。艺术类、外语类专业安排函授招生计划须经教育部批准。

  各成人高校应在教育部已批准备案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高职(专科)专业目录范围内设置招生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