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四川成考考试相关通知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3年08月21日

摘要:  一、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对已报到新生进行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录取条件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学校应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将不合格考生处理结果书面报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对于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必须进行第一学历复核,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者,由招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二、招生经费   招生学校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

  一、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对已报到新生进行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录取条件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学校应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将不合格考生处理结果书面报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对于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必须进行第一学历复核,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者,由招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二、招生经费

  招生学校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规定的标准在录取新生时向省教育考试院缴纳招生费。

  考生报考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考生本人自理。

  三、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对违反招生考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予以处理。考生的违规事实须记入其成人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附表1:成人高考2013年专升本招生专业与统一考试科目对照表

  附件2:特大型企业

  附件3:国防三线企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