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3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通知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3年08月13日

摘要:各市、县(市、区)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成人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订了《2013年浙江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今年全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综合治理,确保考试安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充分认识当前国家教育考试安全所面临的严峻形势,要加强组织管理、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安全管理双重职责,主要负责同志要把安全保密作为第一要务,亲自

各市、县(市、区)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成人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订了《2013年浙江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今年全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综合治理,确保考试安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充分认识当前国家教育考试安全所面临的严峻形势,要加强组织管理、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安全管理双重职责,主要负责同志要把安全保密作为第一要务,亲自抓,负总职;要加强内部管理,狠抓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保密意识,加强对考试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考试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以及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全面梳理排查薄弱环节和漏洞,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加强综合治理,改善考试环境,切实发挥国家教育考试联席会议作用,完善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等综合整治专项行动;要确保成人高考全部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强化应急指挥系统、考场视频和网络监控系统等功能的应用,加强技术防范,完善应急预案;要防范和打击有组织的群体性作弊、替考以及利用无线通讯工具作弊的行为。对发现并查实的违纪舞弊事件,严格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时依法依规处理。

  二、规范招生管理,提高教育质量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各成人高校要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和办学秩序管理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成人高等教育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的精神,进一步规范成人高校办学行为,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坚决取缔不具备办学资质单位的招生资格,要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和打击非法培训机构、中介组织等假借成人高校招生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和欺诈性招生行为,严格规范招生管理。各高校切实执行学校招生行为归口管理制度。

  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加强考生报考资格审查,防范大规模组织在校生和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要严格审核专科起点本科考生的第一学历,严禁没有国民教育系列高等教育专科毕业或以上证书人员报考专升本;高校要加强新生入学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