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3年专升本选拔工作通知(3)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3年03月22日

摘要:  关于选拔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贯彻《河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积极推进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也为普通高校优秀专科毕业生提供接受更高层次教育的机会,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决定2013年继续在全省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应届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专

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进行命题。考试工作由省招办组织,文化课考试时间与普通高考同时进行,具体事项及考试办法另行通知。

  5、录取

  全省按照当年选拔考试成绩专业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省招办按照学生志愿在最低控制线上进行投档,由招生学校择优录取,经省招办审批后由录取学校下发《录取通知书》。 “专升本”招生录取不加任何照顾分。

  报考时,省教育厅不统一组织考生进行体检。新生复查时是否组织体检由录取学校自行确定。

  四、学籍、教学管理和待遇

  1、学籍与教学管理。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并办理相应的学籍异动手续,学籍及档案材料于9月1日前由推荐学校转入本科学校,编入本科学校相应专业的三年级,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全日制本科生教学、学籍管理规定管理。接收“专升本”学生超过30人的专业须单独编班。

  2、待遇。“专升本”学生享受国家和省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招收的同一专业普通本科生的待遇,其学费、住宿费等执行同样的标准。各高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规定,采取必要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本科教育。

  3、毕业。“专升本”学生修完或提前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或修满学分者,准予毕业或提前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毕业后按照国家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自主择业。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

  各高校的推荐选拔工作要在学校统一领导下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管理。各推荐学校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将有关精神向全体学生传达,做好组织宣传工作,确保将真正优秀的学生推荐到本科阶段学习。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比例和要求做好推荐选拔工作,并按照一定方式公示推荐名单,切实保证推荐选拔质量。要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群众监督。推荐学校和接收学校要密切配合,认真做好衔接和管理工作,确保教育质量。学生报到后,接收学校要认真做好复查工作,对《推荐表》未经省教育厅审核或在推荐选拔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无论何时查出,都要清退违规录取的学生,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附件下载)

  1:2013年河南省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招生学校及专业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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