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3年“本转本”工作实施细则(3)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3年03月14日

摘要:  根据省教育厅浙教高教〔2004〕83号文件的精神,2013年我校将继续进行选拔优秀本科生转入部分重点专业学习的工作(简称“2+2”)。   一、选拔计划 院校代号 院校 专业代号

续。考生所在院校负责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其所填相关信息是否真实,并在《浙江省2013年普通高校2+2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上签署学校审查结论、加盖公章,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确认。

  审核完成后,由考生所在院校对审核合格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学校。

  三、考试

  1、考试科目为基础课和综合课两门,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考试日期为4月21日,上午考基础课(9:00——11:30),下午考综合课(14:30——17:00)。

  3、基础课中的《高等数学》实行联考,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试大纲要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综合课由我校根据专业特点单独命题,单独考试(考试大纲可在本网页点击《2013年“本转本”选拔专业考试大纲》报考专业相应考试科目中综合课名称下载)。

  4、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我校负责具体实施。考试地点设在我校下沙校区内。考生可于4月20日到我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北二楼206室)领取准考证和熟悉考场。

  5、我校于5月上旬在本校招生信息网站(http://zhaosheng.hdu.edu.cn)公布成绩,供考生本人查询。考生如对成绩(仅限综合课考试科目)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凭准考证向我校招生办申请查卷。查卷只查漏评、误评,积分及统分差误,不查评卷的宽严。

  四、录取

  1、录取工作贯彻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学校负责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我校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考生成绩划定录取分数线,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3、在校期间获得省级大学生科技竞赛二等奖以上者,可酌情加分。如获全国一等奖及以上奖项者,加10分,获全国二等奖者加7分;获浙江省一等奖及以上奖项者,加5分;获浙江省二等奖者,加3分。同一竞赛按最高等级计算,不同的竞赛所加分数累计不能超过10分。

  4、生源不足的专业录取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报考人数的70%以内。

  5、确定录取名单后,我校将在本网站(http://zhaosheng.hd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结果于6月底前在本网站上公布。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