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黑龙江专升本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8日至28日(3)
- 来源:
- 江西成考网
- 发布日期
- 2013年02月18日
摘要: 201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有关规定,为保障专升本招生考试顺利实施,特制定本规定: 一、招生计划 按黑龙江省教育厅下达的《2013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本科高校招生计划》执行。我省本科院校专升本招生计划总数约为我省2013年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总数的5%.招生计划在填报志愿时于“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公布。 二、考生报名 (一)报名条件 1、考生来源。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
考生密码信封丢失或忘记密码,须立即与推荐院校联系,院校核实身份后,填写《201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志愿密码申请表》,传真给省招考办信息处进行补办。传真电话:0451-82376274。
五、录取
(一)录取方式、时间
录取工作由省招考办组织管理,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日期为:4月8日-12日。录取期间考生可通过“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查询录取结果。
(二)投档办法
根据本科高校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考试成绩,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根据考生所报高校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录取。
(三)剩余计划征集
考生填报的两个高校志愿投档结束后,部分招生高校因考生填报志愿不均衡有剩余计划,我办将于4月9日-12日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上公布剩余计划。考生网上查询录取状态后,未被录取考生可凭密码登录网上,填报征集志愿。考生若第一次未填报志愿,征集志愿时网报系统拒绝填报。征集志愿具体填报时间以4月9日-12日“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上公布为准。
(四)入学审查
录取结束后,招生高校按录取名单发放《录通知书》。考生录取数据由我办信息处下发到各推荐院校,院校负责组建考生档案,寄往考生录取的高校。招生高校在入学报到时,须审查新生本人与录取电子档案中考生照片、身份证等信息的一致性。如发现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上报我办普招处。
六、学制、学费、毕业证书
考生入学后有关学制、学费及毕业证书管理按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七、加强管理
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市(行署)招考办及有关高校必须高度重视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招考办要按普通高校考务工作规定严格、规范组织考试工作;各院校要根据本办法制定本校的推荐方案,推荐方案要通过多种方式向学生广泛宣传并报省招考办备案。要做好网上填报志愿的宣传工作,避免考生漏报。对考试违纪作弊的考生和在报名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将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其他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平稳、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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