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13年专升本报名时间2013年3月10-25日(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3年02月18日

摘要:  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学校普通专科毕业生“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我厅决定2013年继续从高等学校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中选拔优秀学生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在普通本科高校修满两年(本科学制为五年制的修满三年),成绩合格后毕业,获得本科文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及比例   选拔范围为全省高等学校(含普通高等学校、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2013年有三年制普通专科毕业生的成人高校)三年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各高校推荐参加“专升本&rd

相应本科专业。本科院校在与推荐高校签订“专升本”协议前,必须对对应“专升本”的专科专业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进行认真审核,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专业目录跨学科门类中的二级类)不能对口“专升本”。推荐高校与合作的本科院校签订的协议书(含“专升本”对应专业、推荐人数)及合作双方确定的选拔考试方案,连同“专升本”招生计划申请由本科院校于2013年3月10日前送交我厅高教处审核备案。超过时间不予受理,未经审核备案的不得组织选拔考试。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有关规定,国防科技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和各独立学院不举办“专升本”教育,湘潭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农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南华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只能接收本校的“专升本”学生。

  (二)学校推荐

  推荐高校必须事先将“专升本”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向选拔范围内的所有学生予以公告,符合条件的学生于2013年3月10-25日之间在网上报名(具体网站及网址另行通知)。学校应该严格按推荐条件选拔推荐对象,不得推荐不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参加“专升本”考试;推荐名单由各学校4月1日前确认,4月10日前完成公示(要求在校内显著位置张榜公布7天并同时在校园网公示)。无异议后,被推荐学生填写“专升本”志愿表(附件1);推荐学校汇总学生志愿情况,向合作的本科院校正式提出2013年“专升本”学生推荐名单(附件2),并送交“专升本”志愿表。

  各本科学校于4月15日前将审核确认参加2013年“专升本”选拔考试的学生名单通过网络管理平台(具体网站及网址另行通知)上报我厅高教处审查。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2013年“专升本”学生推荐名单(附件2);2013年“专升本”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3);我厅于4月25日前将审查通过的名单反馈各本科学校,由各高校严格按通过的名单组织考试。

  (三)本科院校组织选拔考试

  由合作的本科院校与推荐学校商定考试科目(英语和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