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2012年成人高校招生规定(4)
- 来源:
- 江西成考网
- 发布日期
- 2013年01月29日
摘要: 一、招生学校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 招生类型分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和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包括半脱产、夜大学,下同)和函授三种。脱产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四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五年、高
3、成人高校艺术和体育类专业招生必须对考生进行专业加试,其它专业是否加试由各成人高校自行确定。成人高校进行专业加试必须在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中注明并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及成人高校确定的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必须于考前报送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成人高校招生处备案。
4、统考科目按教育部《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11年版) 的要求命题。所有考试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起本、高起专的考试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考试时间为150 分钟。
(二)考试的组织
1、考试日期:10月13~14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阅卷工作由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生成绩通知本人,不公布。不对考生查卷。
3、成人高考考试的组织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各市(州)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负责组织管理。具体实施考试的考点由各市(州)确定后报省招生考试院,省招生考试院根据各市(州)考点安排编排考场。
五、录取
(一)2012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全部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录取工作于11月20日以后开始,并于12月底前结束。
(二)各成人高校和省招生考试院按照“ 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生考试院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同时,各招生学校要发挥校内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校内自我监督,建立自我约束机制。
(三)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由贵州省招生委员会根据成人高等教育对新生的最基本要求,参照考生考试科目成绩和贵州省的招生规模划定。其中,高起本、高起专的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和体育类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艺术类高起本、高起专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作为参考;高起专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
- 相关“贵州2012年成人高校招生规定(4)”的文章
- 成考直播通关课程免费领取2018-03-08
- 江西成人高考切忌粗心大意!2018-02-25
- 解读江西成人高考与普通高考的证书比较2018-02-25
- 第3期:远程网络教育介绍2018-01-05
- 第2期:成人学历提升方案2018-01-05
- 第1期:成人高考介绍2017-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