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大继续教育学院网教部关于统考成绩复核程序通知(3)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3年01月28日

摘要:  关于2012年12月网络教育统考成绩复核程序的通知(本通知针对上海市及校外学习中心所有学生) 各位同学好:   根据网考办关于2012年12月统考成绩复核程序的通知,特拟定以下通知,请按照要求操作。   1、考生登陆<http://www.cdce.cn>——网院考生入口,查询2012年12月考试成绩。   2、12月份申请免考的学生和参加12月统考的考生同时可以在本网院学生系统里的学籍档案成绩信息里核实成绩。   3、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于2013年

使用。填表人应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填写,实行签名负责制,表格涂改无效。考生必须全面了解情况、核实数据、认真负责的填写。如果出现数据虚报、漏报、错报,由考生本人负责。

  2、“申请复核科目”项只需在所选项前的“□”内划“√”。

  3、“联系电话”只需填写“宅电/办公电话/小灵通/手机”中一项即可,联系电话应包括“电话区号”和“电话号码”,示例:010-12345678.邮寄地址及邮编要方便寄达“成绩复核结果通知书”。

  4、“日期”栏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年、月、日,示例:2008年2月28日。

  5、校外学习中心应仔细核对考生的身份证件,不得接受考生的其他证件申请成绩复核。

  6、《考生成绩复核申请表》由考区办存档备查,校外学习中心保留复印件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