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012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3)
- 来源:
- 江西成考网
- 发布日期
- 2012年08月06日
摘要: 一、报名条件及招生对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或高中起点升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文化程度。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4、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
五、评卷及考生申请查分
网上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在有关高校进行。
考生考试成绩由县(区)招考办通知考生本人。如考生认为自己的考试成绩有误,需要核查,可在11月8日向县(区)招考办提出申请,缴纳每科5元核查费,并办理有关手续。
六、录取工作
㈠2012年成人高校招生全部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录取工作由省高招委领导,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分批在网上进行。网上录取分为现场局域网和远程广域网两种形式。集中批量录取时间为11月19日至31日,调剂录取时间为12月19日至23日。
㈡录取新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各招生学校要发挥校内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校内自我监督,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机制。
㈢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经省高招委批准报教育部备案后执行。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的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和体育类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艺术类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作为参考;高中起点升专科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㈣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原则上按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向招生学校顺序投档。对于有专业课加试要求的学校,根据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向招生学校顺序投档,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参加统考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招生学校的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农、林、水利、地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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