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11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1年08月15日

摘要:  一、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省招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二、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

线企业单位(地处省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少数民族考生。

  (8)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1986年12月31日前出生)。

  (9)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模范)教师。

  七、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符合上述照顾条件的考生必须于报名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及复印件(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照顾分数有差异的,其照顾分数取高分值,不得累计。

  八、对于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专业,以及专升本、高起本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河南省2011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加 * 的专业),在上线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超过20分。

  附件一:驻豫国家特大型企业名单

  附件二:河南省苏区县、山区县(市)、贫困县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