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农业大学成人脱产学生学籍管理细则(4)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1年02月23日

摘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完善成人教育学籍管理的规章制度,促进良好的校风、学风建设,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提高成人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根据国家教育部发布实施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暂行工作条例》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入学注册  第二条 参加成人高等教育统一考试正式录取的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

未办理休学手续,且在1学年内缺课时数超过全学年的教学总学时的1/3者;

  6、本人申请退学,经说服教育无效者;

  7、因病或意外伤残经医院确诊,不能继续学习者;

  8、因其他事故,学校审定其必须退学者;

  9、不按时缴纳学费者。

  第六章 休学与复学

  第二十一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休学。

  1、因病经校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及休养者;

  2、一学期请假超过总学时三分之一者;

  3、因特殊原因,本人申请或学校认为必须休学者。

  第二十二条 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得中途复学。休学期满不按时办理复学手续者,取消学籍。

  第二十三条 学生复学

  1、休学期满,由本人提前持有关证明,并填写《复学申请表》向继续教育学院提出复学申请;

  2、病休的学生申请复学,须持县级以上医院病愈证明,经校医院复查认可,方可复学;

  3、复学后编入原专业的下一年级,如果该专业下一年级没有招生,编入相近专业学习;

  4、休学期间,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者,经学校审查后,即取消复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生复学时按就读年级交费标准交费。

  第七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五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转专业、转学。

  1、工作单位调动,需转学者;

  2、有某种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同类专业学习;

  3、学校因录取人数少无法开班或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或不转学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第二十六条 学生申请转学、转专业按下列程序进行办理。

  1、本校转专业,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继续教育学院分管教学领导批准;

  2、本省转学或跨省转学,由学生或学生家长写出书面申请,并填写《转学申请表》,分别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分管成教的校级领导批准及转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