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细则(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1年02月21日

摘要: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的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88)学位字012号文件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学位11号文件精神,参照《西安交通大学本科四年制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暂行规定》,本着坚持标准、严格要求、择优授予、保证质量的原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我校按照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正式录取的函授、夜大学、脱产班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第三条 申请学士学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爱国爱校,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记录。  (

单位出具公函,可办理学士学位证明。

  第七条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注:

  (1)本细则若与陕西省学位办的有关规定相抵触,以陕西省学位办规定为准。

  (2)从2002年起陕西省学位办规定“全省成人学位外语统考不与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