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2010年成人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工作规则(2)
- 来源:
- 江西成考网
- 发布日期
- 2010年11月22日
摘要: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6号)和《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10〕28号)精神,制定我省2010年成人高校录取新生工作规则。 一、组织领导和各工作组的职责 贵州省成人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招生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省招生监察办公室对录取工作实行监督和纪律检查。 录取场设立各工作组,其职责如下: (一)技术管理组 1、技术管理组职责范围:数
(二)录取检查组
1、监督检查各招生院校贯彻择优录取的原则和招生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
2、监督招生院校在投档范围内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
3、检查各招生院校拟录取的新生名单,确认符合政策规定后提交录取审核组审核;
4、录取中与招生院校联络,按时催退考生电子档案;
5、清理招生院校退回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确认后及时提交技术管理组;
6、完成有关院校的委托代录工作。
(三)录取审核组
1、核对各招生院校的招生计划和检查院校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
2、审核各院校招生中投放的各类招生计划,并提交领导组批准;
3、安排好调档和退档时间,把握录取工作进度;
4、审查各院校的有关工作报告,并及时向领导组汇报;
5、认真审核各院校的新生录取名单,提交省招生考试中心负责人批准;
6、及时向领导组报告录取进度和最新情况;
7、协助技术管理组打印录取院校新生名册;
8、办理院校录取盖章手续。
(四)录取咨询组
1、向考生宣传招生政策和规定;
2、受理考生的有关录取结果及退档原因等方面的咨询;
3、做好考生信息查询服务工作。
(五)宣传组
1、打印、发放有关录取工作的资料;
2、按规定制作录取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
3、认真核准录取信息,并及时通过招生考试中心网站及各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布;
4、安排招生宣传工作,接待新闻单位并拟定新闻通稿;
5、安排录取期间各种会议。
(六)行政组
1、按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收费手续;
2、做好财务结算工作;
3、协调好录取场地的各项有关事宜。
(七)安全保卫组
负责录取场的安全保卫和门卫执勤工作。
二、 录取原则和政策规定
在录取新生工作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和政策规定:
(一)录取新生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成人高校招生计划,不得擅自追加计划和变更计划类型及办学层次。
(二)省招生考试中心向录取院校提供上线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院校录取新生的依据,录取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取。
(三)录取新生的各项照顾政策,严格按照《贵州省2010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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