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邑大学2010年成人高考新增两个校外教学点
- 来源:
- 江西成考网
- 发布日期
- 2010年09月25日
摘要: 经广东省教育厅批准,五邑大学2010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新增两个校外教学点: 1、五邑大学成人教育台山市立信会计与电算化培训中心教学点(台山市台城镇科学技术馆二、三楼) 2、五邑大学成人教育珠海市应用技术专修学校教学点(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211号) 相关新闻:广东2010年成人高考录取相关事项 一、成人高校录取 成人高等学校录取工作分三批进行: 第一批录取院校:高起本、专升本,录取时间:11月17日—20日,其中高起本录取时间:11月17日—18日。 第二批
经广东省教育厅批准,五邑大学2010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新增两个校外教学点:
1、五邑大学成人教育台山市立信会计与电算化培训中心教学点(台山市台城镇科学技术馆二、三楼)
2、五邑大学成人教育珠海市应用技术专修学校教学点(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211号)
一、成人高校录取
成人高等学校录取工作分三批进行:
第一批录取院校:高起本、专升本,录取时间:11月17日—20日,其中高起本录取时间:11月17日—18日。
第二批录取院校:各类成人高校高起专脱产班,录取时间:11月19日—21日。
第三批录取院校:各类成人高校高起专函授、业余班,录取时间:11月22日—26日。
二、招生纪律
(一)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严惩考试违纪舞弊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部门对招生考试中各种违纪舞弊行为,坚决按照有关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对一些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招生考试违规案件坚决予以曝光。要大力宣传和表彰坚持原则、敢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的先进典型,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和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招生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我省制定的成人高校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广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工作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严格按照招生工作规程和要求开展招生工作,坚决抵制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自觉维护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良好形象。
(三)考生必须严格遵守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凡弄虚作假,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录取及入学资格。
三、新生入学与复查
(一)各类成人高等学校录取的新生,应在2011年2月底至3月初入学。
(二)新生入学时,须提交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专升本的新生(含应届专科毕业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照顾政策录取的新生还需持有关证明原件。新生入学后,成人高校应对已经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招生学校应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招生办备案。要使用网上录取考生电子档案信息核查报到新生的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做好对新生身份及报考资格、照片等方面的复查工作。对每个新生要有复查记录,对专升本的新生还要重新审验专科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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