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10年部分专科生可免试读成考本科(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0年08月27日

摘要:各有关成人高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办法(试行)》(教学厅〔2009〕6号文附件2)的精神,结合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的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实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工作,是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服兵役和

)按要求输入基本信息、填报志愿。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需要修改的可在网上直接修改,网上报名结束,考生院校志愿信息不得更改。

  现场确认:已在网上报名的考生,12月中旬到报考的第一志愿院校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时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报名时输入的基本信息和填报的志愿,核对无误后在报名信息表上签名,并拍摄数码照片,办理报名费缴费手续。招生院校核验考生相关的证书及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方可办理确认手续。确认手续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

  现场确认须带证件:本人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含复印件)、士兵退役证(含复印件)或“下基层”考核合格证书或证明(含复印件),非本市户口的考生还须带好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

  根据市财政局和市物价局文件规定(沪财预〔2003〕104号、沪价费〔2003〕069号),报名费14元/生。

  2、志愿填报

  考生可以填报两个专业科类相同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可以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信息。

  七、录取方式

  1、录取工作在上海市教委的领导下,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2、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招生院校对已确认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阅档录取,按学校招生计划、考生报考志愿确定拟录取名单,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审核,并通过“上海招考热线”和院校网站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合格考生将免试入学,招生院校向被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3、报名人数超出计划数的,招生院校应对考生进行必要的考核,经综合评价后择优录取。未被录取的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调剂录取到其他院校。

  八、监督机制

  1、各招生院校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文件精神,严肃招生纪律,防范违纪舞弊行为的发生,对招生中的各种违纪舞弊行为,按有关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2、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免试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以供招生院校和用人单位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