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0年成人高考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公布
- 来源:
- 江西成考网
- 发布日期
- 2010年08月09日
摘要:各市、县(市、区)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成人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订《2010年浙江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加强管理,确保考试安全 各地、各成人高校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加强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教学〔2004〕15号)、教育部等三部门《关于加强防范和打击非法利用无线电设备在国家教育统一考试中作弊等行为的通知》(教学
各市、县(市、区)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成人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订《2010年浙江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加强管理,确保考试安全
各地、各成人高校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加强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教学〔2004〕15号)、教育部等三部门《关于加强防范和打击非法利用无线电设备在国家教育统一考试中作弊等行为的通知》(教学〔2008〕8号)和《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教考试〔2009〕2号)等文件的精神,加强与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的配合,实行从命题、制卷、运输、保管到评卷、核分各环节的全过程精细化管理,任务到岗,责任到人。重点加大在试卷安全保密、防范有组织群体性作弊和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作弊等方面的工作力度,完善落实相关应急工作预案,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加强监考教师队伍培训和考生诚信考试教育,积极开展“诚信考试光荣、考试作弊可耻”的宣传和警示工作,完善诚信考试制度。考前考生须签订《诚信承诺书》,考后要建立和使用诚信档案。要严肃考风考纪,对发现并查实的违纪舞弊事件,严格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二、严格执行政策规定,杜绝违规招生
各成人高校要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和办学秩序管理的通知》(教发〔2007〕23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考〔2006〕239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成人高等教育管理的通知》(浙教高教〔2007〕100号)等文件的精神,进一步规范招生管理。凡有招收“预科生”、“跟读生”或组织省际异地报考的行为,必须坚决停止,并妥善处理,消除隐患。要严格实行对本校招生行为的归口管理,不得委托各院(系)、函授站(点)、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不得进行体制外招生。
要加强对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防范大规模组织不具备学习条件人员异地报考。严格审核专科起点升本科考生的第一学历,严禁没有国民教育系列高等教育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人员报考专升本。
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制订本校招生章程,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实际,经本校主要负责人审查并报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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