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10年成人高考招生政策(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0年08月06日

摘要:  一、招生类型及学习形式、年限   (一)招生类型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各类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招生类型分三种:   1、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   2、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   3、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   (二)学习形式   成人高校的学习形式有三种:   1、脱产;   2、业余;   3、函授。   (三)学习年限   1、脱产最短学习年限为:高起本四年,专升本和高起专两年;   2、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年限为:高起本五年,专升本和高起专

报名时,须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信(证明信式样须从网上下载)。

  (七)考生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外省籍在我省工作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暂住证和单位证明可以报名。任何成人高校、机构和个人不得组织考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到我省报考。

  (八)招生学校对本校的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提出要求的,须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后执行。

  三、报考志愿及注意事项

  (一)2010年分两批录取,第一批录取本科层次(含专升本、高起本)招生学校;第二批录取专科层次招生学校。

  (二)考生每个批次可以填报相同层次、相同科类或科类允许兼报的一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一个学校及专业志愿。

  (三)报考高起本的考生可兼报相同科类或科类允许兼报的专科。高中起点(含本科、专科)的文史类可以和外语类(文)互相兼报,理工类可以和外语类(理)互相兼报;艺术(文)、体育(文)可以和文史类互相兼报,艺术(理)、体育(理)可以和理工类互相兼报。

  (四)网上填报信息阶段,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填报相应批次的“意向志愿”,每个“意向志愿”可填报一个学校及专业志愿。其中,报考高起本的考生,除可以填报一个本科层次“意向志愿”外,还可以再填报一个专科层次“意向志愿”。如本科未录取,专科录取时按专科统考科目计算总成绩

  (五)在考试结束、公布考生成绩及全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之后,考生须再次登录志愿填报系统,填报“正式志愿”。“正式志愿”与“意向志愿”的学习层次、科类必须相同,所报院校或专业可以不同。未在指定时间填报“正式志愿”的考生,默认其“意向志愿”为“正式志愿”。

  (六)调剂录取阶段,我省将在所有招生学校中实施两次征集志愿。届时,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填报征集志愿,仍未被录取的考生还可填报第二次征集志愿。

  四、录取照顾政策

  (一)免试入学条件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

  3、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

  4、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5、近五年内获得世界比赛前八名、亚洲比赛前六名、全运会比赛前三名、运动成绩达到健将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