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2010年成人高考录取照顾政策(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0年08月06日

摘要: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省招生办公室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优秀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

业的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

  (2)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及长期居住在少数民族地区(县、市、乡)的汉族考生。

  (3)“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县的中、小学教师。

  39、考生具有几种照顾,只能享受其中最高一项,照顾分数不得累计。

  7、各市(州)、长庆局招生办公室要指定专人对考生照顾条件认真审查,对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建立数据库,刻录光盘报省招生办公室。

  8、录取阶段,所有成人高校必须使用教育部研制的“系统”在网上进行分省计划的调整,省招生办公室积极配合成人高校做好生源和计划的调整工作。

  9、录取工作结束后,省招生办公室负责向教育部报送录取新生的数据库,并向招生学校提供本年度录取新生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