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10年成人高考报考须知(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0年07月13日

摘要:  一、成人高校学历层次、学习形式及学习年限   (一)学历层次   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和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三种。   (二)学习形式   脱产、业余和函授三种。   (三)学习年限   脱产学习最短年限为:专升本和高起专两年,高起本四年。   业余和函授学习最短年限为:专升本和高起专两年半,高起本五年。   二、报考要求   (一)专升本   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

“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向招收成人本科学历教育的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由学校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学校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宁夏教育考试院办理免试入学手续。

  4、各类中等专业学校可按5%的比例推荐本校优秀毕业生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专科专业学习。推荐生名单由学校公示并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核。

  (二)办理免试入学手续

  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与统考生一样须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报名、到现场确认,经现场确认的县级教育考试中心审核后报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批。

  1、符合免试条件的“劳模生”、“优秀运动员”等,报名时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表彰决定等文件原件和复印件(验后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须加盖验证章)。

  2、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推荐的免试生基本信息前期已由学校按规定程序上报,此类人员须在网上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并按规定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现场确认。

  四、照顾政策

  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供相应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验后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须加盖验证章),经现场确认的县级教育考试中心审核后报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批。

  符合两项及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只享受照顾分值高的一项,不累计加分。

  (一)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证明),可增加50分。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增加20分:

  1、获得地级以上(含地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

  (三)自谋职业的退役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