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成考转学与转专业相关规定(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0年06月08日

摘要:  一、无特殊情况,已取得正式学籍的成人各类学生应完成被录取的专业的全部学业。原则上不得转专业,特别是大学专科、专科起点本科的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高中起点本科的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的学生。其他学生具备以下条件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确有某方面特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   2、入学后因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3、委托培养单位要求其转入其他专业;   4、确实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须有相关证明);   5

有:夜大、函授、脱产、网络教育等,已取得正式学籍的各类成人学生应在其所考取的学习形式中完成全部学业,原则上不允许转学习形式。如果确实有困难的,函授、夜大、脱产、网络教育参加成人考试的学生均可以申请转学习形式。对既转学习形式又转学习专业者,参考上述第三十四、三十五条款办理。网络教育自考自招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入函授、夜大、脱产学习。办理转学习形式手续的程序参照上述条款的转专业程序办理。

  五、学生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入学满一个学期后可以申请转学:

  1、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理由正当,不转学则无法继续学习;

  2、学生确实有某方面特长,而本校无相应专业使其完成学业;

  3、学生入学后因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原学校继续学习;

  4、在读夜大学生、函授学生、远程教育学生因调到异地工作或户口迁移等原因,需要转入当地学校继续学习。

  六、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请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

  2、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

  3、已经被原所在学校给予退学处理;

  4、无正当理由。

  七、学生转学办理办法:

  1、学生转入北京大学,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转学手续由转出学校办理。学生转学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后,方可取得北京大学正式学籍,并且必须将办理完的转学材料交到继续教育部学历教育办公室备案;

  2、学生转出北京大学手续办理程序如下:

  (1)校本部学生先向其学习所在院(系、中心)索要“北京地区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转学确认表”,认真如实填写后上交院(系、中心)。

  外省市学生先向函授站或远程教育教学中心提出书面转学申请,并索要当地相应的转学表,认真如实填写后上交函授站或远程教育教学中心;

  (2)院(系、中心)接到学生转学申请后,由主管成人教育的领导签字、盖章后,交继续教育部学历教育办公室审核;

  (3)继续教育部学历教育办公室审核无误,上报继续教育部主管领导批准,并按规定上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管部门审批后,由继续教育部学历教育办公室向学生学习所在的院(系、中心)出具相应的决定书,由院(系、中心)、函授站或远程教育教学中心将决定书送达学生本人。

  八、学生有以下情况可以转函授站或远程教育教学中心继续完成学业:

  1、本人调动到异地工作或随父母、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