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成考转学与转专业相关规定(2)
- 来源:
- 江西成考网
- 发布日期
- 2010年06月08日
摘要: 一、无特殊情况,已取得正式学籍的成人各类学生应完成被录取的专业的全部学业。原则上不得转专业,特别是大学专科、专科起点本科的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高中起点本科的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的学生。其他学生具备以下条件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确有某方面特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 2、入学后因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3、委托培养单位要求其转入其他专业; 4、确实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须有相关证明); 5
五、学生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入学满一个学期后可以申请转学:
1、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理由正当,不转学则无法继续学习;
2、学生确实有某方面特长,而本校无相应专业使其完成学业;
3、学生入学后因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原学校继续学习;
4、在读夜大学生、函授学生、远程教育学生因调到异地工作或户口迁移等原因,需要转入当地学校继续学习。
六、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请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
2、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
3、已经被原所在学校给予退学处理;
4、无正当理由。
七、学生转学办理办法:
1、学生转入北京大学,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转学手续由转出学校办理。学生转学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后,方可取得北京大学正式学籍,并且必须将办理完的转学材料交到继续教育部学历教育办公室备案;
2、学生转出北京大学手续办理程序如下:
(1)校本部学生先向其学习所在院(系、中心)索要“北京地区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转学确认表”,认真如实填写后上交院(系、中心)。
外省市学生先向函授站或远程教育教学中心提出书面转学申请,并索要当地相应的转学表,认真如实填写后上交函授站或远程教育教学中心;
(2)院(系、中心)接到学生转学申请后,由主管成人教育的领导签字、盖章后,交继续教育部学历教育办公室审核;
(3)继续教育部学历教育办公室审核无误,上报继续教育部主管领导批准,并按规定上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管部门审批后,由继续教育部学历教育办公室向学生学习所在的院(系、中心)出具相应的决定书,由院(系、中心)、函授站或远程教育教学中心将决定书送达学生本人。
八、学生有以下情况可以转函授站或远程教育教学中心继续完成学业:
1、本人调动到异地工作或随父母、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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